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潜江出生户口登记全攻略
一、准备工作
1. 确保新生儿出生证明:在新生儿出生后,首先需要到医疗机构获取出生证明。
2. 准备身份证、户口本:父母双方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。
3. 准备婚姻证明:如果父母非同一户口,需要提供婚姻证明。
4. 准备居住证明:如果父母不在潜江本地居住,需要提供居住证明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 准备材料: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。
2. 选择办理地点:潜江市民政局或者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。
3. 提交材料: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窗口工作人员。
4. 办理户口登记: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,将为您办理户口登记。
5. 领取户口本:户口登记完成后,您可以领取户口本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出生证明:出生证明是办理户口登记的必备材料,务必在新生儿出生后及时获取。
2. 时间限制:户口登记需要在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完成,逾期可能会影响后续办理相关手续。
3. 父母户口:如果父母不在同一户口,需要提供婚姻证明,以便工作人员审核。
4. 居住证明:如果父母不在潜江本地居住,需要提供居住证明,以便工作人员了解家庭住址。
5. 办理费用:目前潜江户口登记举报 -
1、出生登记的范围:依照《户口登记条例》规定,婴儿出生后,应在一个月内由其家人在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。根据国务院24号文件规定,凡1998年7月22日以后计划和超计划(含非婚)所生育的婴儿只要其父母一方属园林户口,都可在园林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。婴儿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申报户口。
2、出生户口的申报手续:(1)在计生部门领取"计划生育证",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《出生医学证明书》,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《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》。(2)按申请表的内容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单位(村、居委会)出具证明、找落户所在地管段民警核实签字,到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长签字。(3)持所长签字的申请表带婴儿父母的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到派出所户籍办证厅验证入户。超计划生育的还要出具相关的处罚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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